股權激勵計劃方案生(shēng)效之後,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,均已進入了股權激勵計劃的授予及行權程序。對上市公司而言,在股權激勵計劃生(shēng)效之後,公司還應持相關文件到證券交易所辦理信息披露事宜,到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有關登記結算事宜。除了信息披露之外(wài),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,均需按照以下(xià)程序完成股權激勵計劃的授予及行權程序。
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股權激勵标的并簽署《股權激勵合同》。公司将一(yī)定數量的股票期權、限制性股票、認股權等股權激勵标的授予激勵對象時,公司應與激勵對象簽署《股票期權授予協議書(shū)》《限制性股票授予協議書(shū)》及《認股權授予協議書(shū)》,等等,以此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。《股票期權授予協議書(shū)》《限制性股票授予協議書(shū)》及《認股權授予協議書(shū)》也可以作爲授出股權激勵的證明文件,一(yī)般應載明姓名、身份證号碼、住所、通信方式、編号、調整情況記錄、行權情況記錄、各種簽章、協議日期、有關注意事項等。
激勵對象簽署《激勵對象承諾書(shū)》,确認《激勵對象的具體(tǐ)考核責任》,明确欲實現股權激勵計劃需要公司達到的業績條件,了解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制度。
激勵對象在股權激勵計劃方案規定的等待期内爲公司努力工(gōng)作,實現公司的業績目标标,以達到行權條件;激勵對象遵守公司股權激勵相關制度,以便符合激勵對象行權資(zī)格,等待行權。
股權激勵計劃等待期滿,如果公司達到了股權激勵計劃方案約定的行權條件,并且激勵對象通過了股權激勵計劃的績效考核,則激勵對象可以申請行權。激勵對象在可行權日或者行權窗口期内以《行權申請書(shū)》向公司确認行權的數量和價格,并交付相應的行權(購股)款項。《行權申請書(shū)》一(yī)般應載明行權的數量、行權價,以及股權激勵标的持有者的交易信息等。
董事會經過審核确認,按激勵對象申請行權的數量向激勵對象授予股權激勵标的利益。根據股權激勵計劃的不同,股權激勵标的利益各不相同,可能是股票,也可能是現金。對于上市公司而言,董事會審核确認後,還需要證券交易所确認,激勵對象還要去(qù)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登記結算事宜。
股權激勵計劃等待期滿,如果公司達不到股權激勵計劃方案約定的行權條件,行權條件不成立,則該期股權激勵計劃取消,全部激勵對象均被取消行權資(zī)格;如果公司達到了股權激勵計劃方案約定的行權條件,但是個别激勵對象考核不合格,則對該個别激勵對象取消本期股權激勵,其他激勵對象可以行權。